栾川县民宗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汛期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3-8-29 9:48:31

    一是落实责任。组织召开了由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的汛期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各项安全责任。
    二是建立预案。建立了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各宗教团体人员组成的防汛应急小分队,落实了沙石、铁锹、麻袋、雨衣等防汛物资。
    三是认真排查。深入全县42个场所,对各场所的防汛器材和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建立整改台帐,建立信息跟踪反馈制度,督促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