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安全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5-8-14 15:29:25
    近期,栾川县民宗局结合“三查三保”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安全制度,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一是细化四项安全制度。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实际,结合排查出的问题,细化和修订了各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燃香安全四项安全规定,形成了长效机制。
  二是制作安全监督公示牌。县民宗局为各场所统一制作了《安全监督公示牌》,重点公示了各宗教场所所在乡镇、民宗局、协会以及各场所安全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及安全工作四项制度,同时采用图文并貌的形式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进行了宣传。
  目前,各场所《安全监督公示牌》已全部上墙。
  三是开展安全工作承诺。各场所围绕安全制度落实、安全培训和宣传、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承诺,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